通知公告

通信工程专业2016年双学位、辅修第二学位招生办法

2016-06-27  点击:[]

一、录取原则:

1、学生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在第一学年内无违纪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有余力,已修学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并且没有补考记录。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学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本专业的兴趣和相关的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和运用的考查。

二、录取办法:

1.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审核;

2.已修学课程的成绩认定:由学生提供所在学院盖章的所学考课成绩单;

3. 结合本院系实际,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测试,择优选择;

综合测试包括两个方面,已修学考试课程平均成绩´50%+综合面试´50%,折算为百分制,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学生个人兴趣、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等。

个人兴趣考查主要了解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和认识的兴趣和积极主动程度,以及学生对通信工程专业学习的目标和认知程度;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内容: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如高等数学等)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查学生的专业以外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和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其中个人兴趣占30分、专业素质占30分,综合素质占40分,总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测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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